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院呼吸内科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就威宁自治人民医院呼吸内科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且能保质保量完成供应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加。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科室 | 项目名称 |
1 | 呼吸内科 | 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 |
注:耗材最高限价40元/人份,耗材配套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最高限价10000元,单独报价。 |
二、合作方式
(一)采取公开报名、询价的方式,根据医院临床需求,就本项目进行比选,遴选商家进行合作。
(二)合作协议有效期为3年(一年一签),设备一次性供应到货,耗材按医院需求供应(政策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报名条件
(一)合法合规,能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供应的供货商,具备与采购项目相匹配的生产或供应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商业信誉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
(三)地点: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外科楼1楼设备科办公室。
(四)联系人:孔老师。
(五)联系方式:15186101718。
五、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响应文件可现场或邮寄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下午17时30 分前(北京时间)。
(二)地点:贵州省威宁县海边街道乌撒大道12号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孔老师,15186101718。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需提供的响应文件(一份)加盖公章,包含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二)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耗材询价报价单(附件1)纸质版,必须填写(报价、生产厂家、医保编码、型号等)。
(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四)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或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2)。
(五)质量保障承诺书。
(六)厂家资质及相关授权文件。
要求:响应文件请按以上顺序依次盖章装订成册,将以上资料密封,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封条上加盖骑缝章后提交,如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不予接受。
七、评标方法
(一)本次比选符合本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的产品,投标报价最低的即为中标价,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即为预中标人。
(二)院方将组织临时采购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评估、集体决策的原则。
(三)结果同步在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和响应的商家,需达到3家及以上,若不足3家,则取消本次采购,重新进行二次采购。
(二)请各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谨慎报价,除需要本人签字以外,不得出现手写痕迹,必须严格按照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打印出报价表并加盖公章,未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采购。
(三)本次询价单位为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中选单位负责中选产品配送并按要求开具清单发票。
(四)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五)中选单位所中选的产品不按要求供货的视为虚假投标,该公司或个人3年内不得参与威宁县人民医院相关类别经营活动。
(六)免责声明:本次询价成果如受临床应用和政策调整不能采用,工作成果不构成采购人的履约承诺。
(七)本次采购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不足,视各供应商充分知晓并认可。
(八)其它未详尽事项,由询价采购小组现场商讨决定。
附件:
附件1.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询价报价单(1).docx
附件2.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docx
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