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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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统一标识安装采购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统一标识安装项目。

二、业主单位

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内。

(二)项目内容:将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援中心运行的13辆救护车统一进行标识安装,需符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统一全省“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和院前医疗急救标识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2号)要求

最高限价为(含税)32500.00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含)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招标范围

负责上述标识安装

五、报名资格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存复印件。

(四)具有相关汽车修理、改装等资质。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18日至2026112日前(8:30-17:3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上报名资格要求递交资料(加盖公章)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楼5楼502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七、比选办法

以满足医院需求,最低报价最低者中标原则,一轮报价(只有出现相同最低价时,由相同最低价的公司在进行报价,各参与比选公司自行组织现场考察,我单位不组织考察)。各参与比选公司的报价视为是充分了解现场及医院需求后给出的最终报价,能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我单位的本次救护车标识安装服务。

八、比选时间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于2026113上午10时00分将以下资料递交至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综合楼3楼会议室)进行比选。递交的资料顺序如下: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

(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四)具备相关汽车修理、改装等资质(提供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1个文件袋内。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九、针对本次比选可能存在的瑕疵及不足,各参与比选单位视为充分理解并知晓。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857-2222788 18230825275



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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