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威府办通〔2014〕8号)及《关于建立威宁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威财资〔2021〕159号)文件要求,经我院党委专题会决议,对我院医疗设备类等一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具体资产明细见附件),处置原因是已损坏,无法使用,处置方式为报废。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在此期间,若对处置资产及处置过程有异议,可通过电话、QQ、当面反映等方式与院纪委联系。
电话:0857-2228563 0857-2223683
QQ:1012527453@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1.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6年6月22日